1、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有住房物业费的需满足什么条件?哪些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有住房物业费的需满足什么条件?哪些人可以申请?
答: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南昌缴存公积金,名下本市住宅类自有住房已交付并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该套房屋物业费,本人和配偶每年只可选定本行政区域内一套自有住房申请提取,期房、商业用房、商铺不支持提取。
2、支付自有住房物业费提取业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办理物业费提取可线上或线下办理:线上填报房产、配偶信息后由系统自动核验信息,免纸质材料、达标即办结;线下需携带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本人银行卡,代办配偶提取另需结婚证原件。
3、不动产权证书在今年6月之前能申请提取物业费吗?
答:可以,不影响本年度对应月为1至5月的缴存职工办理提取。
4、在南昌市区、南昌县、安义县、新建区、进贤县、湾里的房屋,都能办理吗?办理渠道有区别吗?
答:新建区、进贤县的房屋,因不动产接口数据暂未完全对接,无法通过线上渠道办理,需到线下服务窗口申请。以配偶身份申请,但婚姻关系在外省登记的,中心无法核验,需携带结婚证至中心服务窗口办理。其他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南昌公积金"或南昌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大厅线上申请提取。
二、新政第二条:商贷还贷提取由按年改为委托按月提取
1、什么情况可以签订《偿还商贷按月委托提取协议》?
答:职工偿还省内商业贷款,且贷款银行已与中心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的,可与中心签订《偿还商贷按月委托提取协议》,目前符合签订该协议的贷款银行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江西银行、九江银行、兴业银行、农业银行、北京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已办理按年委托提取协议的职工,可申请转换为《偿还商贷按年转按月委托提取协议》。
2、线上可以签订《偿还商贷按月委托提取协议》吗?
答:可以通过线上办理签约手续。需要注意:线上签订《偿还商贷按月委托提取协议》后,次月开始执行按月划拨;协议生效前产生的已还款额,需要您在签约前完成提取,签约后无法再提取该部分金额。
三、新政第三条:公积金贷款余额倍数 30 倍上调至 40 倍
1、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答:贷款基础额度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账户余额x40x缴存系数x剩余缴存年限系数(取值为1),相比原30倍规则,同等公积金账户余额下可贷额度明显提高。
四、新政第四条:绿色节能住宅贷款额度上浮 10%,可叠加多项利好
1、10%的额度上浮和之前的额度上浮政策能叠加吗?
答:上浮是针对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具体最高贷款额度如下:单缴存职工上浮后最高可贷额度为110万元,单缴存二孩职工上浮后最高可贷额度为132万元,单缴存三孩职工上浮后最高可贷额度为143万元;双缴存职工上浮后最高可贷额度为132万元,双缴存二孩职工上浮后最高可贷额度为158.4万元,双缴存三孩职工上浮后最高可贷额度为171.6万元。
2、购买首套房或二套房,该新政策均支持吗?
答:只要所购住房符合南昌市绿色节能住宅标准,无论职工购买首套房还是二套房,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10%。
3、什么样的房子才是政策中支持的绿色节能商品住宅?
答:指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符合绿色节能标准的商品住宅。
总 结:
整体来看,本次新政对标二线成熟城市政策框架,补齐南昌公积金过往使用限制多、灵活性不足的短板,做到 “减负存量业主、赋能增量购房、引导行业提质” 三位一体,用公积金工具精准托举刚需与改善住房需求,助力本地楼市平稳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