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进一步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的5条具体举措如下:
01支持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合理划分土地管理事权,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探索赋予试点地区更大土地配置自主权。允许符合条件的地区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机制。探索建立补充耕地质量评价转换机制,在严格实行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占一补一的前提下,严格管控补充耕地国家统筹规模,严把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关,实现占优补优。支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和建设。
02鼓励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方式
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优化工业用地出让年期,完善弹性出让年期制度。支持产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提高配置效率。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支持建立工业企业产出效益评价机制,加强土地精细化管理和节约集约利用。
03推动以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用地
鼓励试点地区探索通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详细评价等方式,细化完善城镇低效用地认定标准,鼓励通过依法协商收回、协议置换、费用奖惩等措施,推动城镇低效用地腾退出清。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存量用地盘活利用,鼓励市场主体通过建设用地整理等方式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范和完善土地二级市场,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制度,支持通过土地预告登记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的创新举措。
04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在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的前提下,支持试点地区结合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允许将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依据规划改变用途入市交易。在企业上市合规性审核标准中,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给予同权对待。支持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
05推进合理有序用海
探索建立沿海、海域、流域协同一体的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体系。统筹陆海资源管理,支持完善海域和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加强海岸线动态监测。在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严管严控围填海活动的前提下,探索推进海域一级市场开发和二级市场流转,探索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
除土地要素市场,《方案》对其他各要素市场建设的政策也有突破和亮点。
劳动力要素方面,《方案》提出要合理畅通有序流动。围绕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支持建立以身份证为标识的人口管理服务制度,推动加快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资本要素方面,《方案》明确发展多层次股权市场。创新新三板市场股债结合型产品,丰富中小企业投融资工具。选择运行安全规范、风险管理能力较强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探索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全国性证券市场板块间合作衔接的机制。
技术要素方面,《方案》提出要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着力推进技术和资本要素融合发展,完善创业投资监管体制和发展政策,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着力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探索对重大战略项目、重点产业链和创新链实施创新资源协同配置,构建项目、平台、人才、资金等全要素一体化配置的创新服务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数据要素方面,《方案》提出要探索建立流通技术规则。聚焦数据采集、开放、流通、使用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建设,推动部分领域数据采集标准化,分级分类、分步有序推动部分领域数据流通应用,探索“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交易范式,实现数据使用“可控可计量”,推动完善数据分级分类安全保护制度,探索制定大数据分析和交易禁止清单。
资源环境市场方面,《方案》提出要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推动资源环境市场流通交易与制度创新,支持完善电力、天然气、矿业权等资源市场化交易机制,进一步健全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交易机制,探索开展资源环境权益融资,探索建立绿色核算体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及政府、企业和个人绿色责任账户。
《方案》还聚焦要素市场治理,提出了推动完善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加强要素交易市场监管等重点任务;并围绕进一步发挥要素协同配置效应,提出了提高全球先进要素集聚能力,完善按要素分配机制等重点举措。要素市场治理,进一步发挥要素协同配置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