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江西省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完善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优惠政策已于8月4日起施行。
01
主要内容
赣州市三孩家庭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上浮20%。本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增加政策不叠加使用。
02
依法生育三孩的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家庭
依法生育三孩的双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家庭在赣州市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96万元
03
依法生育三孩的单缴存职工(夫妻一方)家庭
依法生育三孩的单缴存职工(夫妻一方)家庭在赣州市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提高到84万元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日还发布了《关于开展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互认互贷业务的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增加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互认互贷。
01
主要内容
1、完善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积极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为多个孩子的家庭提供了一定的支持,帮助解决住房问题,缓解一定的经济压力,推动住房保障体系健康发展。
2、开展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互认互贷业务,满足了人才等有序自由流动的需求。通过共享机制,促进城市间人才流动,同时也为赣州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