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再出房地产新政,全省进入房地产首付15%阶段!

作者:开元评估 点击:
南昌市再出房地产新政!多套变首套!

6月2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信贷相关措施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部委印发的《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要求,现就优化我市个人住房信贷相关措施意见通知如下:‍

 

1.

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取消我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2.

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3.

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范围内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拟购房所在县区(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存在未结清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居民家庭成员可向拟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或授权委托他人查询名下成套住房套数,并获取查询结果。

 

1、取消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517新政后,各大城市紧跟高层步伐,在首付、房贷利率等方面作出了很大程度的下调。
目前南昌5年以上首套房贷(商贷)利率下调为3.65%,二套降为4.15%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2.85%,二套为3.325%5年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2.35%,二套为2.775%。
 
 

2、全省进入房地产首付15%阶段

 
 

5月24日起,萍乡、抚州、新余开始实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和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近日吉安、赣州、鹰潭、南昌、宜春等地也纷纷发布公告,目前江西省下辖11个地级市全面进入首付15%阶段,从政策端全面提振市场信心。

 

3、南昌新政,多套变首套

 

南昌市进一步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即辖区认房不认贷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昌市范围内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时,只要你在南昌拟购房所在县区没房子,不管你在其他辖区有多少房子多少贷款, 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居民家庭成员可向拟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或授权委托他人查询名下成套住房套数,并获取查询结果。
 
 

新政重点在于第三条,可以理解为:

家庭内的个体跨区买房算首套,且无年龄限制。家庭内成员个体在意向购房区域内没有房子,那就算首套,按首套的首付和首套的贷款利率计算(可以理解为如你想在南昌6区3县,以及高新、经开、湾里这些地方买房,只要在这些区域内无房,那就算首套
在如此低首付,低贷款利率的条件下,再加上辖区认房不认,更倾向于刺激改善性住房需求者购房,激发房地产市场潜在活力
注:南昌市下辖6个区和3个县,分别为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红谷滩区、新建区、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政策中提到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即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高新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开区)、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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