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新政:向全国放开,返乡置业重大利好!

作者:开元评估 点击:


自2024年6月开始,赣州公积金政策经历了3次调整。

 

2024年6月1日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与东莞等5市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互认互贷业务的通知》,赣州新增与广东省东莞、肇庆、珠海、梅州、韶关 5 市实现异地缴存互认互贷。此前,赣州已与省内其他地市和省外的广东省深圳市及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互认互贷。至此,赣州异地缴存互认互贷城市达到 21 个。

 

2024年7月26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16条措施中,其中1条对公积金进行了优化: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后,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既提又贷”。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间隔时间限制。居民在购房地无成套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已结清并再次申请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2024 年 8 月 21 日晚,赣州市公积金发布继续调整公积金的消息:从 9 月 1 日起全面取消缴存地限制,公积金贷款向全国放开

政策内容

 
 
 
 

异地贷款放开:全国任何地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凡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均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异地提取放宽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异地购买自住住房、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本息和提前一次性结清异地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也可按照赣州市提取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开元点评

 


 

此次赣州市公积金贷款向全国放开为购房者提供了巨大的便利,极大提高了外地缴存职工在赣州购房的积极性,同时对于在外地工作且有回乡置业规划的赣州人来说,是一重磅利好,将会增加赣州本地房地产市场的需求,从而进一步推动赣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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