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作者:开元评估 点击:
小议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郑华虎
 
        “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要求存在于我们生活的各行各业,房地产价格评估需要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工作需要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新闻媒体报道新闻需要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新闻媒体掌握着大众舆论的导向,众口铄金会造成很严重的结果,违背“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无论多受人尊敬的英雄,如果新闻媒体歪曲事实,诋毁他,慢慢他的形象就毁掉了。新闻媒体如果不从事实出发,过分追求新闻曝光率,误导公众,就会使国家这条船偏离法治航向。

        会计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主体,会计人员特别是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国家、企业和民众的利益。会计人员如果违背准则,在上市公司中弄虚作假,则给中小投资者造成严重的损失;会计人员不能坚持原则,直接或间接参与伪造、编造会计资料,对外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和经济指标,则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决策,扰乱了社会正常经济秩序。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估价师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房地产估价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重要。不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不能坚守估价师的执业道德,则会给社会经济产生严重影响。土地出让评估中,估价师抵不住拿地企业的蝇头小利,不够客观的压低评估价格,损失国家利益;抵押贷款评估中,为了招揽业务,评估机构一味迎合委托人高估抵押物价值,最终造成不良贷款,给金融机构造成严重损失。一些评估机构为了招揽客户,通常给出相当比例的回扣,这样一是导致房地产评估报告质量的下降;二是导致评估行为成为滋生商业贿赂的温床,损害着评估行业自身的健康发展。

       根据银监会公布的2014年前三季度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情况,银行的不良贷款率10年来首次突破1%。第一季度不良贷款余额为6460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04%,第二季度不良贷款余额为694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08%,第三季度不良贷款余额为7668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17%,这样的增速不得不令银行与监管机构紧张并警惕。而这1.04%至1.17%显然已经是银行经过重重粉饰之后的数据。

        在现今社会经济发展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原则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显得尤为重要。如何让房地产估价师不为蝇头小利丧失职业道德,如何让评估机构不为招揽业务违背职业准则,甚至不惜进行商业贿赂,恶性竞争。我想无非从以下几方面:

        1、完善评估师的信用机制

        按照《房地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评估公司被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暂定三级等几个级别。据此评定级别主要包括注册资金、评估师数量、从业年限和业务量等指标,但对于评估师的技术水平有关法律法规尚未明确相应要求,这也导致评估行业的监管呈现出“重机构、轻人员”的局面,评估个人信用无法有效构建,这也导致信用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失灵甚至缺失。有效的信用机制将规范估价师的行为,限制估价师的不正当行为。

        2、合理的业务分配机制

        金融机构、法院、土地局、政府相关机构等应建立合理的业务分配机制,根据各评估公司的资质、年度考评分数、综合技术服务水平及专项水平进行合理分配,使业务分配不因业务来源机构的个人权利而左右,造成权利寻租和腐败,同时在评估中不用迎合委托方的需求而高评或低评房地产价格,造成金融机构、国家和民众的利益损失。

        3、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和违法处罚机制

        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评估机构在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中,一经发现房地产评估机构、估价师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房地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据情节予以相应处罚。

        房地产评估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一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查实,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外,责令整改期间不得在我市进行房地产评估活动,房地产登记机构同时应停止提供服务;年度内发生
三次以上有效投诉,责令房地产评估机构停止在我市范围内进行房地产评估活动,停止业务期限为一年,并分别报省住建厅和住建部备案。

        “独立、客观、公正”是评估机构的生命之本,离开这一原则,评估机构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行政监管、行业自律、自我约束是三大保障。为了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维护这条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