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和8月26日,分别召开了两次房地产工作座谈会。此次会议上被“点名”的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杭州、沈阳、成都、宁波、长沙、长春、银川、唐山、常州共14个城市,其中沈阳、成都被2次点名。
对此我司对7月份以来新政策进行了梳理。
其中已出台收紧楼市调控的城市已有7个,分别为深圳、南京、杭州、宁波、沈阳、常州和成都。这些政策的总基调为‘遏制投机炒房,确保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总体内容有收有放,但收紧政策偏多。政策根据各个地方特点,调控手段略有不同,但本质上有助于购房行为进行管控。
01增加住宅土地供应
此前,南京、杭州、成都等二线城市出现了“万人摇号”的场面,而新政策中,这些城市纷纷把增加住宅用地土地供应放在了第一条,以缓解住宅供应紧张。
02加大对无房家庭房源倾斜比例
杭州、南京、成都等热点城市纷纷加大对无房家庭房源倾斜比例,倾斜比例大致在30%-80%之间,其中杭州规定无房家庭倾斜比例不低于50%。
南京向无房家庭的提供每批次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
而成都则提高了棚改、无房居民家庭优先比例,其中棚改有限比例由10%提高至20%,无房家庭优先最低比例由棚改优先后剩余房源的50%提高到60%。
03限购限售限贷升级
宁波扩大限购区域,由原来的老三区扩大至五区。深圳也针对深户家庭调整了落户年限要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杭州市的,须满3年方可作为独立购房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7月25日深圳首次打击“假离婚炒房”者,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紧接着南京和无锡则追溯到2两年内的购房记录。
宁波、东莞、杭州、常州纷纷表示需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或者自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3-5年不得上市交易。
深圳、无锡、沈阳、常州严格执行个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规定,对于第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50%-80%。其中深圳最为严格。
04增值税免征年限变长
增值税免征年限调整是今年各地调控的政策新举措。无锡、沈阳和成都纷纷调整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均从过去的2年调整到5年。
附:政策
7-9月各地出台楼市新政策汇总
日期 |
城市 |
政策 |
政策主要内容 |
7月2日 |
杭州 |
《杭州进一步明确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要求》 |
1.人才优先购房,自房屋网签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2.对“无房家庭”的认定进行了补充。户籍所在地属于本市非限购范围内的购房家庭,除需符合原有要求外,还需满足“自意向登记日前一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的要求。 |
7月6日 |
宁波 |
《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
1. 从严核定新出让地块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调整住宅用地出让竞价规则,严格控制楼面地价; 2.限购区域扩大:由原来的老三区扩大至五区。 |
7月15日 |
深圳 |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
1.升级商品住房限购年限: *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 *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继续按照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规定执行; *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2.收紧贷款政策: *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 *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3.升级增值税政策: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
7月22日 |
宁波 |
《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销售行为切实保障居民自住需求的通知》 |
符合条件的“无房家庭”可在市六区优先认购一套商品住房,该套住房要求在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 |
7月23日 |
南京 |
《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
完善住房限购政策: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
7月25日 |
东莞 |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
1.升级限购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一套商品住房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下同),须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须提供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暂停向其销售第三套商品住房; 2.升级限售政策: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交易转让。 |
8月31日 |
无锡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
1.完善限购政策:夫妻离异后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拥有住房套数计算; 2.升级增值税政策:发挥税收调控作用,将市区(不含棚户区改造重点地区)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3.收紧贷款政策:对已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
9月4日 |
杭州 |
《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
1.升级限购政策: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本市的,须满3年方可作为独立购房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放宽无房家庭认定:明确30周岁以上未婚单身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离异单身满3年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购房人,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3.落实限售政策:无房家庭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住房,自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
9月6日 |
沈阳 |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
1.收紧贷款政策:严格执行个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规定,第二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提高到50%,首付款须一次性支付,禁止分期支付和“首付贷”; 2.升级增值税政策: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
9月11日 |
常州 |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
1.升级限售政策:凡在《通知》施行后新购买常州市区(不含金坛区)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满4年方可上市交易 2.收紧贷款政策:对已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
9月14日 |
成都 |
《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
升级增值税政策: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