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有资产流失与评估公司风险防范

作者:开元评估 点击:
——开元评估风控经理余倩媛
 
        公司增加资产评估资质以来,随着资产评估业务的开展,涉及国有资产的评估业务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是国有资产流失这个词也听到的越来越多,评估风险也越来越大,那么什么是国有资产流失呢,站在资产评估的角度,流失的原因是什么,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怎么规避这个风险?
        国有资产流失是指国有资产的投资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由于过错,违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致使国有资产处于流失状态的行为。国有资产流失的形式主要有:1.股份制改造和拍卖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2.假破产真逃债形成的国有资产流失;3.在产权交易过程中,评估机构恶意低估国有资产价值;4.假合资进行套钱;5.决策失误,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和流失;6.和国家工作人员乘企业关、停、并、转、包、租、合、卖等机会,利用职权进行贪污犯罪等。
        在以上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形式中,如果评估机构及评估专业人员有参与评估,且评估过程违反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准则的话就有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四十五条:“评估专业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签署虚假评估报告的,由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从业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从业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终身不得从事评估业务。” 第四十八条:“评估机构违反本法规定,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由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受托资产评估机构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违规执业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将有关情况通报其行业主管部门,建议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要求企业不得再委托该中介机构及其当事人进行国有资产评估业务;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为规避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评估公司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要深入学习国有资产相关知识,以正确认识国有资产的归属权及使用权,明确委托人及资产占有方是否有进行评估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权利。
        2.完善评估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以避免评估程序缺失及执业过程中麻痹大意带来的风险。
        3.经常组织培训,温习已掌握的知识同时学习新知识,提高风险意识,避免时间长了,风险控制意识慢慢淡化。
        4.完善报告模板,避免评估人员在评估报告中表述不当或引用数据来源不明等风险。
        世界在不断的变化,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